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部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分为“三步走”,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一步是准备阶段,2018 年4 月底前完成,重点是拟定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开展培训,夯实基础。第二步是实施阶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是全面清查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第三步是总结阶段,2019 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是开展监督检查、成果验收。
清产核资范围包括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对经营性资产,要将实物与会计记录逐一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对非经营性资产,要明确归属,将政府拨款形成的资产确权给集体,确保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资源性资产清查有一定基础,要做好数据衔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