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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科教兴县、人才强县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发〔2017〕36号)、《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品质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未加入非法组织,无犯罪记录;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5、应往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为石楼县户籍,生源地为石楼籍也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石楼县2019年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46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9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希望小学西侧)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初审: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年内蓝底1寸免冠同底彩照6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5)配偶为石楼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为石楼籍的,须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口迁出证明。
(6)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件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包括院校名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内容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石楼县政府网打印填写《石楼县公开招聘义务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填好后由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有效。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改报岗位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量不达3:1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同条件的一般性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常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所审材料与资格初审相同。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通过现场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和能力素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面试机构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等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违约者聘用单位将不予提供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取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届时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都应在各个环节中实行回避。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石楼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