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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生态环境局招聘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互联网 | 2019-10-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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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9年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709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有学位要求的还应说明获得学位情况)、报到证(或原件存放教育部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咨询电话:0354-2621613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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