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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忻州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互联网 | 2019-10-1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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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忻州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局属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引才单位、名额、岗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见《忻州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

  (一)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未列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的国内排名前三的行业重点院校及学科、山西大学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报名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忻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所在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五)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八)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九)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人才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外地报名人员可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zscgjrsk@163.com,初审合格后再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长征街北巷6号主楼二楼204室)。

  3.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截止(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忻州市2019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手写或机打),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

  异地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6张(同底电子版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认证表,异地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收到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市城市管理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可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或实地调研了解等方式进行,确定初步人选。同一岗位报名比例达1:5需增加笔试环节,不达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同一岗位报名比例为1:1的,直接进行考察考核环节。

  1.笔试

  同一岗位报名比例达1:5需通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命题和阅卷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笔试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被确定的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

  采取专业素质测评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现场亮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3.组织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经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应届毕业生,主要通过征求所在学院及学校意见,走访同学、老师,家访等形式进行谈话了解;往届毕业生,征求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有打招呼、写条子、请客送礼等行为的;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单位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将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由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等环节,由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2、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常先生 18835008158

  高女士 15703508516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350-2128695

  本公告由忻州市城市管理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忻州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忻州市2019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3:《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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