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政治课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报名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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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学校也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安心应聘岗位工作(不得转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要求和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