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精神状态良好;
2、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4、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以上学历均为高中起点的统招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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