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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45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10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达3:1的,将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身心健康,恪尽职守。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含10月28日)。
(四)学历:报考公证处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专业限制。
(六)户籍:乡镇岗位因远离市区、条件艰苦,报考人员需具有太原市户籍(含太原市生源);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八)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均不得报考。
(三)古交市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7:00
报名网站:古交市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附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员的姓名须与正在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19年11月5日17:00前改报其它岗位。2019年11月5日17:00至11月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到2019年11月7日24:00。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本人报名表。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到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但对于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取消岗位后报考人员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如数退还。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招聘数将合并到指定的的非专门岗位中;报考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8日9: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
4.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9事业单位笔试资料
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名提交的各类证件的原件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报考乡镇(街道)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或原迁出地的户籍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其中,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复审。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19年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取得《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地市就业指导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层服务意识及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面试结束后,先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古交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0351-2987385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