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报考实际情况,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揭晓,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笔试成绩请查看附件1。
举报电话:13834701973
二、资格复审
根据《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和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66人。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看附件2)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9月15日—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
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现场验证;人事(学生)档案或各级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已参加工作的必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证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根据《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将于2023年9月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3日
地点:夏县中学东校区(原夏县二中)
拟进入面试考生(面试人员另行公告)必须于2023年9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夏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报到
考生报到共分2个报到室,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试题结合本次招聘专业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拟定。
(四)面试流程
1.报到。面试人员务必于2023年9月23日早6:40—7:10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到面试考点指定报到室(详见面试通知书)报到,7:10前未到指定报到室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讯工具和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场所,如有携带,在报到室报到时主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按作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面试考生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候考室(在抽签结束后至开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包括使用卫生间】;开考后,考生使用卫生间须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并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引至候考室门口,流动引导员陪同前往)。
4.抽取顺序号。候考室工作人员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抽取顺序号。严禁考生私自调换顺序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进入面试考区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考生从候考室到到面试考场,从面试考场到离开面试场所,须有工作人员引导。
6.开考后,考生根据引导员指令按抽签顺序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间10分钟)。考生在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论处。
7.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每个面试考场前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当场打分,评委组统一评议后分别评分,评分结束后,按面试考生顺序逐一入场当场公布面试分数)。考生确认成绩并签字后,在引导员的引导下,立即离开面试考场、考点,不得在其周围逗留。
(五)面试有关事项
1.为方便考生面试,面试考场备有黑色签字笔、草稿纸,供考生使用。
2.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设评委7人,评委打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评委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由主持人主持面试。
4.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5.面试结束的考生,可在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到面试考点大门口查看成绩公布情况或登陆夏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六)其他
1.面试考生衣着要端庄、整洁、大方。
2.面试场所实行全封闭,面试考生报到后至个人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面试场所。
3.面试当天中午,统一为未面试考生准备午餐,由引导员送至候考室门口。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凡离开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离开候考室至面试结束,中途不得上卫生间。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个人答题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在面试试题上涂写。否则按作弊论处,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6.考生在面试期间要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不得透漏任何个人信息,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