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类岗位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8:00(名单附后)
2023年2月12日上午8:00(名单附后)
集中地点:太原市育蕾幼儿园(杏花岭区桃园一巷南二条10号)
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不化妆、不佩戴首饰。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等信息。
5.参加体检人员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有关要求顺次递补。
二、考察安排
各用人单位收到考生体检结果后,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教育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