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25年6月14日结束,现将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具体详见附件。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5年6月20日
报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6:40前报到
报到地点:汾西县人民医院门诊二楼体检科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3.体检标准
(1)综合类、医疗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教师类: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体检前,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的高蛋白食品,谨慎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前一日避免剧烈运动,前一日晚餐宜清淡饮食,勿饮酒,夜间12点后勿进食水,保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待采血、B超等空腹项目检查做完后,方可进食、进水。
(2)体检当天,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身裤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
(3)体检期间,严禁考生陪同人员进入体检报到地点及医院体检区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前不得离开。全程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及妇科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考生,事先告知医护及工作人员。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汾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察
1.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将同时于近期开展,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届时考察组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采取电话方式通知,请相关暂未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由此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考察递补资格。
三、联系电话
0357—6100902(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一:汾西县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表.xlsx
附件二:汾西县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x
汾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