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
1、体检报到时间:2025年6月23日早上7:00-7:30
2、体检报到地点: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前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男364.96元/人,女385.96元/人。(电子支付或现金支付均可)
4、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5、体检工作要求:
(1)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本体检标准,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
(2)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由指定医院专人专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体检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3)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将原结果划掉但要保证原结果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正的结论或数据,主检医生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4)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体检工作领导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指定复查医院否定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体检依据。
(5)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及时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6)负责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结论,对受检人员健康状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加盖公章,并将体检结果通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7)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和医师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属于哪个项目由该项目主检医师承担第一责任,除体检者的体检结果无效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二寸红底照片1张,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不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1日不要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须进行采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以便采血化验、腹部超声检查。
(3)女性着装应以方便体检(检查)为标准。月经期女性免做妇科和尿常规检查,待经期完毕后统一补检;怀孕或可能怀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不安排做放射及其他有影响的检查。
(4)做膀胱、子宫、附件彩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
(5)做放射线检查前,请您除去身上佩戴的金银、玉器等饰物并保存完好。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全部项目完毕后请您务必将体检单交到前台。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填写《河津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一式三份;
2、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后,在《河津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中签署意见。
3、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4、体检考察合格者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5年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5、考生现个人档案存放地不在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截止2025年6月底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方便联系。
咨询电话:18735978070
河津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