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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互联网 | 2023-08-18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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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现将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审递补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岗位要求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8、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0、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递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请保持通讯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部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政协晋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0356-2023013 0356-2198401 0356-2198435
晋城市委政法委 0356-2198525 0356-2198693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356-2198696 0356-2198521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0356-2281870 0356-2229254
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356-3198623 0356-2059925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0356-2212898  0356-2217857
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0356-2217696 0356-22292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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