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北楼3楼1号会议室(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59号)。
三、复审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省人社厅招聘公告)。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1-8235027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