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行政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
2.山西省司法学校:山西省司法学校综合楼907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0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4.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0351-7620296
山西省司法学校:0351—7015041
附件: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山西省司法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wps
山西省司法厅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