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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实际状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和按需招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部分事业单位,以便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石楼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广播电视台2名播音主持职位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进行,其他事项同本公告要求),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石楼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技能条件和执业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10、“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石楼县组工网、石楼电视台、石楼时讯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 12月14日上午8时至12月18日下午6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石楼县人事局设在县老干局(原教育体育局)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亲笔填写《石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报名有关表格也可以登陆石楼组工网http://www.sxslx.cn/下载打印)
报名时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资料可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服务基层专门岗位报名截止后,所空缺名额的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其他人员。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时,将及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所公布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笔试
笔试时间提前5天通知考生,考生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石楼县人事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播音主持职位笔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以上。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在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2倍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适应所报岗位须具有的能力素质,如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按百分制打分,考官当场打分后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八)考核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考察。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的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查。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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