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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县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服务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拨款的各乡镇、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共选调10名,(公务员原则不超过4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录人员试用期内的;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未满其他有特殊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选调领导组,负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余 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卫 军(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郎培玉(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翟丁会(县人社局局长)
陈景安(县编办主任)
王 斌(县财政局局长)
刘朝猛(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卫 军(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刘朝猛(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焦远震(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陈红波(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范瑞春(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副科长)
杨 丹(县人社局档案室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政府办:负责参加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及公示、试用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织部:负责做好所管理档案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的报考资格条件审查及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等。
人社局:负责做好所管理档案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的报考资格条件审查及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等。
编 办:负责做好参加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的编制审查,及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财政局:负责做好此次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的经费保障工作等。
五、方法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县政府大楼525办公室
联系电话:4032836 4023082
报名要求:
1、《2017年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本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名;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4、本人的撰写材料和发表文章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选由县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2:1比例时,由县公开选调领导组研究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笔试。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文秘知识和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试卷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四)组织考察
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测评对象,按比例计算考察人数时,采取小数点后一位进位取整的方式。
县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复核无误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及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本着选调优秀人才、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拟选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考察成绩,视其自身实际综合能力素质,经县公开选调领导组研究后,可减少选调人员名额。
(五)公示与试用
经公开选调领导组审定后,拟调人员名单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选调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六)办理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相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由临猗县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