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决定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县级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有10个县纪委监委机关以及部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共计选调89人。具体选调人数及职位设置情况,详见《2018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
从全省范围内(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中选调,聘用制干部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职位有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3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入党时间(含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以前。
三、报名
1.时间:3月7日至3月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县纪委监委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纪委监委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3张近期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晋中市2018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填报完整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要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
4.报考比例: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公开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公开选调计划数。如果公开选调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县纪委监委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制作,县纪委监委负责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组织笔试、统一阅卷。
(1)素质能力和业务能力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市纪检监察网站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报考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各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各县纪委监委根据选调人员面试成绩,按照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两名以上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列入考察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由各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使用、办理手续
各县(区、市)纪委监委对拟选调人员要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各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各县(区、市)纪委监委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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