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晋中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 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7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点: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5、509、511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
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毕业条件,暂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情况。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及其以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0、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2018年3月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应说明是否同意报考、任职时间、近三年考核情况)。
11、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说明。
12、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的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联系电话:0354-3075640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