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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前必做1000题之民法(4)

互联网 | 2019-03-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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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物权法所称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因此物权是一种()。

  A.请求权

  B.相对权

  C.对人权

  D.支配权

  17.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

  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

  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他的弟弟

  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

  ④吴某应聘时因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将其起诉至法院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18.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中,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的是()

  A.乙表示愿意在开车赴省城办事时捎上甲,甲便退掉了之前购买的火车票,不料乙动身时忘了与甲的约定

  B.甲、乙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甲买上房子乙便嫁给甲。但甲买上房子时,乙已嫁给他人

  C.甲乘坐乙开的出租车上班,中途因乙车速过快而发生车祸,甲受伤致残

  D.甲、乙同乘火车,约定到A站时乙提醒甲下车。火车到A站时,二人均沉睡未醒,导致甲支出额外费用

  19.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月11日出资300万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当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20.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21.因张三拒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约定年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因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下列法谚的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B.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C.无救济,即无权利

  D.法者,定分止争也

  22.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16.D[解析]本题是对法律常识中物权特征的考查。物权是一种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需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17.B[解析]《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嫌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③中张某没有权利提出离婚。题千中①②④的表述都是正确的。故本题答策为B。

  18.C[解析]A、D两项中,甲乙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故没有违约责任。B项,根据《婚法》的规定,结婚和不结婚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乙无责任。C项,甲付钱,乙提供服务,双方有权利义务关系,乙车速过快而发生车祸是甲受伤致残的原因,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故答案为C。

  19.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ー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 此,该房屋应认定为乙父母对乙的个人赠与,为乙的个人财产,A、B项正确,D表述错误。对于该房屋所产生的租全,因为是夫妻双方协商之后共同决策的结果,因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项正确

  20.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亲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决。”故本题答案为D

  21.B「解析]根括题目可知,张三和李四在法院的调解之下,一个是自愿偿还债务,一个是主动放弃利息,说明法院本着公平、自总、守法的原则能有效解决法律纠纷。“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指法律不仅仅是狭义的法律法规,而是广义的社会规则,持合题千中的调解精神。C项的教济在题1中没有体现。A项体现的是举证责任原则,题干中虽然有李四因丢失证据而面临败诉,但这并不是调解精神的体现。D项,”定分”指确定名分,“止争”指停止纷争,法律中常用“定分止争”表示确定物的权属,而题干中如果严格接照法律程序执行,李四叮能败诉,也不是调解精神的体现。故本题选B。

  22.D[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医院等以公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由此可知,A、B、C三项都是不能进行抵押的财产,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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