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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考前必做1000题之诉讼法(2)

互联网 | 2019-03-1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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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打算委托一名辩护人,他从什么时候起有这个权利?()

  A.自案件立案之日起

  B.自其第一次被询问以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C.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D.自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日起

  7.胡某承包的鱼塘被洪水冲垮,饲养的鱼游入杨某的蟹塘。胡某要求杨某返还游入蟹塘中的鱼,杨某认为鱼是自己游入的,没有义务返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村干部调解,杨某同意补偿胡某3000元。后杨某反悔,胡某诉至法院。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杨某蟹塘里游入胡某饲养的鱼,属于善意取得

  B.胡某诉杨某的理由可以是杨某获得了不当利益

  C.杨某对村干部的调解反悔,违反法律的规定

  D.双方在本案中均无过错,法院应依公平原则来处理

  8.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A.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B.关于驳回起诉的裁定

  D.关于对财产保全的裁定

  9.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法院认为两人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准离婚。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又起诉的,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李某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的

  B.李某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的

  C.王某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后又起诉的

  D.王某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10.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6.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復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辯护人。故选B。

  7.B[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況下,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该受让人受让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胡某恫养的鱼因发生自然灾害而游入杨某的蟹塘,杨某构成不当得利,而非善意取得,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約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题千中,胡某和杨某的纠纷是由村千部调解,而非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不具有法律约東力,C项错误。公平责任原则属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题千中胡某与杨某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不当得利之债,并非侵权行为之债。D项错误。故本题选B。

  8.D[解析]民事诉讼中有四种栽定可以上诉:管辖权异议的栽定、不予受理的栽定、驳回起诉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复议一次,并没有规定可以上诉。故本题选D

  9.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0.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结合本题来看,本题应以甲、乙、两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因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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