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现将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22日(工作时间内);
(二)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将按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电话通知每名考生具体地址,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和一张1寸红底免冠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是否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或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
6、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放弃资格复审,需提交书面说明),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山西地质博物馆:0351-6867050;
山西省油气资源调查研究院:0351-6164247;
山西省自然资源调查规划院:0351-6160741。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