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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灵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灵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的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6日
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信息不实,将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灵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五、咨询电话
灵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4-7618108
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