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4日—8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11楼会议室(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305号)
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供的相应证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
5、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355-2025008
长治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