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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临汾市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参照山西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临汾市政府网站群—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fen.gov.cn/renshe/)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临汾市政府网站群—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fen.gov.cn/renshe/)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3日18:00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8月23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23日18:00至8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临汾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9月4日-9月6日登录临汾市政府网站群—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fen.gov.cn/renshe/),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9月下旬登录临汾市政府网站群—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nfen.gov.cn/renshe/)查询。
(二)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从笔试及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党建网(www.lfdj.gov.cn)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汾党建网(www.lfdj.gov.cn)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党建网(www.lfd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各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20370712010377(临汾日报社)
0357-2090672(临汾市委政策研究室)
监督电话:0357-2090588
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咨询及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临汾市部分党群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