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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2019年公开选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拟选聘一批幼儿教师,安排到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岗位,为建设绿色沁源提供人才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选聘幼儿教师100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
3、具有适应本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沁源县户籍(指考生在2019年8月1日之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沁源县的)。
6、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5)其他不得聘用为选聘岗位人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www.qinyu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18日
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尚未取得毕业证,仅有考试合格成绩单或相关证明,该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个人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名。
4、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为一门,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1.5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百分制,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
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果。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若报名人数不达选聘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意见,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者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人员名单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www.qinyu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
(七)选岗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的,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八)聘用
选聘人员与县教育科技局签定聘用合同,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各个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五、相关待遇
1、初次聘用为3年,之后按规定续聘,不占编制。
2、聘用期间,工资为2400元∕月,缴纳“五险”。
3、聘用期间不受合同期限制,可正常流动。如考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再次参加工作后,可连续计算工龄。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5-7832585、0355-7832586(沁源县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方案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中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