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我院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4日8:00—17:00。
2、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院属各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763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