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统计局2019年市、县级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晋城市统计局2019年市、县级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减免考试费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1、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地点: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楼(文昌西街1388号)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报到(派遣)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减免考务费用审核工作
1、减免考试费用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2、减免考试费用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地点: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楼(文昌西街1388号)
3、减免考试费用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审核。减免审核通过后,考试费用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减免考试费用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咨询、监督电话
晋城市统计局: 0356—2566272 2566271
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0356—2218775 221877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晋城市统计局2019年市、县级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晋城市统计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