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运城市芮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已发布,更多信息请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50,下午2:30—5:50。
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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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50,下午2:30—5:50。
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前须登录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下载并填写好《芮城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山西省2019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需属同一专业类。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或者: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照相。报考限制生源地岗位的人员身份证不能证明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一式2份,其余复印件一式1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芮城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县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及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并在笔试前向社会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通知本人可以进行岗位改报,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未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规定,招聘卫生系统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