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1、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7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00
地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
(凤台西街2179号)凤西广场西边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报到(派遣)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咨询、监督电话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6—2055626
晋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356—206621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