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和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发〔2009〕18号)、《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和《关于申报开发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9〕3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侯马市201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公益性岗位退出不足1年或在企业任职(兼职)的,不能报名。
二、招用人数
招用人数60人。
三、报名办法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专业、条件等要求,通过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1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6、《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在人社局二楼职介中心领取3份;
7、一寸红底相片8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 12 月 26 日至 31 日
报名地点: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介中心。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后,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要填报择岗意向。市人社局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招用工作。招用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用。招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安置于重要(敏感)岗位。
六、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160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