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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定襄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

互联网 | 2020-02-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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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发区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县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充实定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力量,经研究拟为我县开发区管委会引进7名高层次人才,现予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引才单位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岗位、专业要求等见附件1《定襄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三、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颁发认可的相应学位和资格证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类别一致。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忻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所在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五)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八)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九)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时限要求,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由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定襄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异地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公休日接收报名)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填好的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由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报名人员务必保证预留电话畅通。

  中共定襄县委人才办邮箱:dxxwrcb@163.com

  4.现场审查:初审合格后,报名人员现场审查时持以下证件材料到中共定襄县委人才办(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一楼西)进行现场审查: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6张(同底电子版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异地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同一岗位报名比例为1:1的,直接进行考察考核环节;同一岗位报名比例超过1:1的还需增加笔试环节。现场审查结束后两天内发放《笔试考试准考证》。

  1.笔试要求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命题和阅卷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笔试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名额和进入考察考核环节比例,依60分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考核人选。符合考察考核条件的人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需另外增加一场笔试,然后按照本次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进入比例再行确定考察考核人选。

  2.考察考核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召开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原则上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对进入考察考核范围不足计划人数的岗位,根据其他岗位入围情况,坚持“确保总量、名额调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满总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

  考察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近距离了解。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高校毕业生通过征求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笔试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考察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公示

  综合考试和考察考核结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手续。

  为保证引进人才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发区人才交流使用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开发区提拔使用的干部任职满3年调出的,开发区管委会可按实际职务、岗位等级办理调出手续。任职未满3年的,按原档案记录调整前的职务、岗位等级办理调出手续”等有关精神,聘任人员在未满一个聘期内无正当理由辞职或调离的,退回原档案,对聘任职务、身份、岗位等级不予承认,不办理退职或调离手续,并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对任职期满一个聘期不满两个聘期的,开发区可按实际职务、身份和岗位等级办理退职或调离手续,但需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满两个聘期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职或调离手续。

  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所聘人员的使用管理,严格聘期考核。每个聘期期满后,要对所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任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关系。

  真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关注、参与,我们将竭诚提供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0-6037717

  0350-6069966

  监督电话:18235058268

  附件:1.定襄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人才简章

  2.定襄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中共定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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