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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5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4月起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到60%(每人每月960元)。经我中心审核,2019年第二季度(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市人才中心管理的市直就业见习单位73家,见习人员242人,应拨付就业见习生活补贴610080元。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5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8487241 8487240
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