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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市人民医院、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互联网 | 2020-07-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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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聘考试工作,确保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顺利进行,参照《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忻州市高考、中考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下午14:00 — 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9日 — 7月31日

  二、考生入场时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需提供14天体温监测登记表(见附件,入场时收回)、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或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查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了解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各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五、笔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笔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笔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保持适当间距,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考点周围逗留。

  七、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0年忻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忻州市人民医院

  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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