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热点解析】这是一项备受百姓关注并拥护的民生工程,旨在通过升级完善、科学改造,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差且老化、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不完善、社区服务不健全等问题,有效提升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惠民工程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十分关键。不同的老旧小区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底子”没法搞“一刀切”。所以,改造分为三大类——基础类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移动通信、光纤入户等基础提升;完善类指向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改善型需求;提升类囊括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公共设施智慧化等,满足品质生活要求。三类改造内容不同,逐级提升,尊重实际。地方管理者要结合本地乃至逐个小区情况,合理确定改造标准。凡事要量力而为,这也需要广大居民的理解配合。
小区改造花销不小,资金支持也已明确。“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这一机制既突出政府职责,又体现居民出资居民受益,还调动了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具体来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同时,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政府资金重点聚焦基础类改造是一种“托底”。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等,是让“自住者自助”,体现公平原则。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运营,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是尊重市场、规范运营、平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益实践。
《意见》更明确,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结合政府、居民、社会合理共担,将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避免资金浪费、确保工程质量。
老旧小区改造,会给小区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是政府“保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但这还不是全部。事实上,工程改造涉及方方面面基础投资,投资能调动相关行业产能,促进后者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产生“稳企业”“保就业”的积极效果。小区环境变得更好,居民家里也可能重新装修、购置智能家电等。这将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助增长,取得多赢效果。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凝聚共识、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好事理当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