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报考山西省公安厅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所有考生于上午8时20分前集中。
地点:山西体育中心红灯笼体育场(晋源区健康北街1号),考生由西门进入体育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防疫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2.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9月27日以后去过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测评场地。
3.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5.9月27日以来,去过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请及时告知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电话:0351-7388342),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6.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公安厅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大厅(龙城北街坞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省公安厅办公区西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9月27日以后去过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本人须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联系电话:0351-7388342
附件3: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省公安厅及其直属机构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