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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太原市引进人才农村社区岗面谈新冠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互联网 | 2020-10-1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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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加面谈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参加面谈人员疫情防控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谈地点须主动出示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或《报名表》)、健康码、行程卡,健康码不为绿码或行程卡不为绿色的,均须提供面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面谈。

  二、实行健康信息申报制度,参加面谈人员须如实填写《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岗位面谈防疫登记表》(见附件),进入面谈地点时交工作人员。

  三、参加面谈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及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10月17日、18日参加面谈人员务必于10月16日中午12点前(10月24日、25日参加面谈人员务必于10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防疫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ysrcb4030745@163.com),并在进入面谈地点时提供面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面谈。

  四、9月27日以来,去过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面谈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请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0351—4030745)、市人社局(0351—4030019)或将相关情况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

  五、请密切关注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疫情的动态变化和病例的行动轨迹。如非必要,近期尽量避免外出。

  六、近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非必要,避免参加人群聚集的活动。

  七、参加面谈人员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岗位面谈防疫登记表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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