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国防大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已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技术工岗位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体以发布岗位明确的学历要求为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明确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除部分岗位外,招聘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原则上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国防大学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81rc.81.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19日08:00至11月29日18:00止。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报考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各用人单位采取审查原件的方式组织完成对拟预选对象的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预选对象。
(四)体检政审。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五)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综合衡量德才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国防大学通过军队人才网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对象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六)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国防大学政治工作部审批录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算。
四、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2020年国防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国防大学政治工作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