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21年1月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体检及政治考察合格,按规定可以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具体见附件)。
二、职位选择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职位选择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本次职位选择按照考生成绩分成上、下午两个批次(见附件)进行;上午批次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8:00报到,下午批次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14:00报到。
地点:各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报到地点见附件5)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2020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职位选择具体原则和方法: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确定的录用职位表中选择职位。其中,男性职位仅限男性毕业生选择,女性职位仅限女性毕业生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前者如放弃职位,则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或录用职位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院校和各地公安机关。已被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不得选择职位,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需提供近3日核酸检测报告,请考生按照《山西省2020年公安联考职位选择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做好相关工作,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4),职位选择当天交现场工作人员。
3.职位选择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要提前考虑职位选择意向,每位考生选择职位时间不超过5分钟,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职位选择完毕后可自行离场。
4.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5. 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附件:1.山西省2020年度公安联考职位选择名单
2.2020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3.山西省2020年度公安联考职位选择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温馨提示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