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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示与聘用

互联网 | 2021-06-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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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计划组织实施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公示与聘用吧!!!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入编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入编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在榆次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或外系统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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