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其中,已确定为首轮拟录用对象,以及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考试入围人员不列入补录对象范围。报考者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报名博士招考补录岗位的,不需要全军统一考试成绩)。9月至11月,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博士招考岗位可以增加计划),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及公告。
补录条件
①补录对象:除首轮拟录用对象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
已经通过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并且已经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不能参加补录。
体检不合格的
参加过体检,但是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录。
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体检、面试通过,并确定为预选对象,但在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时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录。
特别注意:
1.体检、面试通过,但自愿放弃预选对象资格的,没有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
2.先面试后体检的考生,面试没通过,没有进行体检的考生,是可以参加补录的。
3.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通过,并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但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对象资格的,无法参加补录!
②成绩条件: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
③报岗条件: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