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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招警笔试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四)

互联网 | 2021-08-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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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招警笔试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四)

  一、警察的含义

  1.最初的含义:(1)都市的统治方法,或者(2)都市行政。

  现代警察:(1)国家行政力量;(2)具有武装性质;(3)具有三项职能:①维护社 会秩序②惩治犯罪③保卫国家安全。

  二、 警察产生的四个条件

  警察的产生有四个条件:(1)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生产力是人类 改造和征服自然的能力,是个经济问题。(2)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 可调和性;(3)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4)政治条件,国家机器 的形成。

  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和警察 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 亡而消亡。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注意:这句 话是“恩格斯”说的。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三、 公安机关的性质

  阶级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阶级属性、阶级本质、根本属性)

  武装性质:国家的暴力工具,配备武器装备。

  机关性质:治安行政力量(机关)和刑事司法力量(机关)。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 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

  四、 公安工作的基本职能——专政职能&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二者是有区别的。一是对象不同。专政的对象是敌人,而民主的对象是人民。二 是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而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法。

  二者是统一的。二者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关系。具体来说,这种

  联系表现在: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五、公安工作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安机关的宗旨确立下来的时间:新中国成立后。 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肯定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地位的时间: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警察法》法律表述:第3条。

  提出“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的时间:2003年11月18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在各项执法工作 中,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 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 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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