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及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现就山西省司法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李姝、王佳瑜2人为省司法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二、工作事项
(一)体检
1.体检时间为12月23日(周四)上午,在符合条件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请入闱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省司法厅一楼大厅(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集合。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饮酒,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近期1张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
3.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组直接联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作风和廉政情况。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司法厅。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法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参检考生家属不得陪同体检,如出现干扰工作造成后果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察对象及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三)考生须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体检报到时要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和行程卡,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全程佩戴。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51—6922081
附件:山西省司法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