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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杏花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和聘用

互联网 | 2021-12-2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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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太原市杏花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人公告。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月10日9:00—2022年1月14日17:00,登录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华图教育在此为大家整理了公告详情相关信息,请大家及时查看!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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