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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每日一练解析(2月6日)

互联网 | 2022-02-0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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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山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每日一练解析(2月6日)

  1.(单选题)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其主要评价指标是:

  A.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

  B.空气中氧气的含量

  C.空气污染指数

  D.大气能见度和PM2.5值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活常识。

  第二步,空气污染指数,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造成空气污染的污染物有:烟尘、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悬浮颗粒物(浮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由此可知,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是空气污染指数。C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有80%来自人和动、植物的呼吸,20%来自燃料的燃烧。理论上二氧化碳占空气成分0.03%(体积分数)。二氧化碳含量过多会引起温室效应,但其不是空气污染物。所以,题干中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是空气污染指数而不是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B项:在空气中氧气约占21%。氧气是无色无味气体,氧元素最常见的单质形态。液氧为天蓝色。固氧为蓝色晶体。常温下不很活泼,与许多物质都不易作用。但在高温下则很活泼,能与多种元素直接化合,这与氧原子的电负性仅次于氟有关。氧气不是空气污染物。题干中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是空气污染指数而不是空气中氧气的含量。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能见度是指物体能被肉眼看到的最大的水平距离,也指物体在一定距离时被肉眼看到的清晰程度。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PM2.5会影响能见度,但PM2.5只是空气污染指数监测的项目之一。题干中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是空气污染指数而不是大气能见度和PM2.5值。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标签】

  【知识点】常识判断*科技*生活常识

  【难度】中等

  2.(单选题)下列有关物理知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物体振动,我们就能听到声音

  B.清晨,树叶上的露珠是液化而来的

  C.光纤通信利用的是光的漫反射原理

  D.铅球从高处落下,动能转化为重力势能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理知识。

  第二步,液化是指物质由气态转变为液态的过程,会对外界放热。实现液化有两种手段,一是降低温度,二是压缩体积。在天气较热的时候,空气中的水蒸气在早晨遇到温度较低的树叶、花草等,液化成为小水珠附着在它们的表面上,由此形成了我们在早晨看到的露珠。B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人耳能听到的声音频率范围一般在20Hz~20000Hz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的声波(超声波和次声波),人耳听不到。声音靠介质传播,若物体在真空中振动发出的声音,人耳就不会听到。发出声音的能量随传播距离的增大而减弱,声音传到人耳处时所具有的能量要能引起鼓膜的振动,才能听见声音。所以,“只要物体振动,我们就能听到声音”的说法是错误的。A项说法错误,因此不当选。

  C项:光纤通信是利用了全反射原理,当光的注入角满足一定条件时,光便能在光纤内形成全反射,从而达到长距离传输的目的。所以“光纤通信利用的是光的漫反射原理”说法是错误的。C项说法错误,因此不当选。

  D项:重物从高处落下,是重力势能转化为动能而不是动能转化为重力势能。D项说法错误,因此不当选。

  【标签】

  【知识点】常识判断*科技*物理

  【难度】中等

  3.(单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政府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行为属于行政征收

  B.行政机关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C.行政调解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D.原告对被诉讼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可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但不得收费。所以,“行政机关免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说法正确。B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解析】A项:我国宪法已经对私有财产的征用做出了相应规定,根据《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行政征用一般应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政府对城市居民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因而此行为属于行政征用而不是行政征收。A项说法错误,因此不当选。

  C项:可诉的行政行为一般指具体的行政行为,例如交警开罚款单,如果被罚款人员认为没有违章不应当受到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不可诉行政行为:是指被明确排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行为: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刑事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与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C项行政调解属于不可诉行政行为。C项说法错误,因此不当选。

  D项:《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条可知,被告对被诉讼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而不是原告负举证责任。D项说法错误,因此不当选。

  【标签】

  【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行政法

  【难度】中等

  4.(单选题)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下列错误的是:

  A.张某失踪后,其已成年子女为其代管财产

  B.王某的姐姐用他的财产偿还他失踪前的贷款

  C.杨某下落不明三年后,其邻居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D.方某因地震失踪两年后,其妻子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具有人身关系或者财产关系的人,邻居和杨某之间不具有人身关系或者财产关系,不能作为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由此可知C项错误,此题为选非题,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A项正确,此题为选非题,因此不当选。

  B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王某的姐姐作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用失踪人的财产偿还他失踪前的贷款,符合法条的规定。B项正确,此题为选非题,因此不当选。

  D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由此可知,方某的妻子作为方某的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D项正确,此题为选非题,因此不当选。

  【标签】

  【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民法

  【难度】中等

  5.(单选题)下列属于累犯的是:

  A.甲16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1年又犯抢劫罪

  B.成年人乙因侮辱罪被判处拘役,拘役执行完毕3年后犯绑架罪

  C.成年人丙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2年后犯故意杀人罪

  D.丁20岁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判处管制,1年后犯抢夺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题干中成年人丙年龄符合法条,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前罪是故意犯罪且刑罚符合法条,其次在“执行完毕2年后犯故意杀人罪”符合法条中“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C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可知,甲16岁时(年龄不符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1年又犯抢劫罪不属于累犯。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B项:成年人乙因侮辱罪被判处拘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前罪的刑罚不是有期徒刑以上,乙不构成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成年人乙因侮辱罪被判处拘役,拘役执行完毕3年后犯绑架罪”侮辱罪和绑架罪均不符合特别累犯的法条。所以B项既不符合构成一般累犯的要件又不符合构成特别累犯的要件。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丁20岁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判处管制(刑罚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构成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是指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根据法条丁1年后犯抢夺罪,不属于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何一种,不构成特别累犯的犯罪要件。所以D项既不符合构成一般累犯的要件又不符合构成特别累犯的要件。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标签】

  【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刑法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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