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从全国本科院校中,招聘教师8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山西省定襄县定襄中学校始建于1915年,是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事业单位,是山西省首批重点中学和示范性高中。
单位地址:定襄县晋昌镇解放路2号。
邮政编码:035400。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教师信息通过定襄中学微信公众号(dxzx8721218)发布。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扎实的教育及专业知识功底。
2、学业合格,能如期毕业。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对象:2022年—2023年全国本科院校毕业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资格证要求: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普通话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及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定襄中学微信公众号(dxzx8721218)公告。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1)《山西省定襄县定襄中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人员在定襄中学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公开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对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1:5的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增加笔试环节。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85分(含85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在本岗位合格线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自拟课题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
面试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普通高中学科必修教材。
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3位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的最终得分。
2、笔试
报名人数达1:5的岗位,面试合格线及以上考生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语文、数学120分钟,英语、化学100分钟。
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无需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本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定襄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和方式按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要求执行。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忻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签订合同后提出放弃的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情况,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合同双方约定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参加应聘人员须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在考试前另行通知。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由定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襄县教育科技局指导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0350—8721218定襄中学校办公室
19935067780郭老师
监督电话:
0350—6022407定襄县教育科技局
0350—8799315 定襄县人社局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山西省定襄县定襄中学校
校园招聘教师领导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