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按准考证号排序):
招考职位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法官助理职位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 (100110001001) | 123.8 | 031111028100203 | 杨雨晴 |
031111029401028 | 果佳 | ||
031144011903503 | 张草源 | ||
综合文字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100110002001) | 122.3 | 031111020400801 | 秦慧敏 |
031144020300308 | 王健 |
请递补人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
电子邮件:zgfzhaopin@cour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邮编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