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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张某乘车时丢失金项链一条,李某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丁某从该商店买得该项链,将项链送给女友杨某做生日礼物。杨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项链被偷走,小偷下车后即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胡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项链的所有权属于:
A.张某
B.丁某
C.杨某
D.胡某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丁某从公安部门寄售的商店购买金项链,送给自己的女朋友杨某,属于赠与行为,赠与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公示,因此,金项链的所有权属于杨某。
因此,选择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