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初步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1.资格复审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023年7月24日上午:天镇县实验中学、天镇县示范幼儿园、档案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7月24日下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救援中心、文化馆、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证处、农业综合执法队。
2023年7月25日上午:边塞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融媒体中心、玉泉市场监督管理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下午:纪检监察网络与信息中心、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项目推进中心、人民医院。
2023年7月26日上午:中医医院。
2.地点:
教师岗位:天镇县教育科技局204室
其他岗位: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
教师岗位:15343521891
其他岗位:0352-6829113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下载资格复审公告后附件《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1份,并提前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部分。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天镇户籍的,若曾为天镇户籍的,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认定结果及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情况证明(标明教师资格证号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退役军人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有关的个人信息的,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居住资料等有关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
4.资格复审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天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附件1: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1_附件1.xlsx
附件2: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1_附件2.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xls
天镇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