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大同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5:00)
地点: 大同市实验小学(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永固街286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大同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1份,并认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部分。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大同市教育局2023年市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毕业生无需提供),报到证在毕业学校留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自行下载并打印)。
6.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英语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需二级乙等及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未就业且档案在教育局、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存放托管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自带的请提前将档案存放到各级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机构并提供开具的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6),已就业的还需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9.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半天(7月28日),且只递补一次,逾期不再递补。
3.考生的报考资格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及聘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大同市2023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入围名单.xls
附件2:大同市2023年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xls
大同市2023年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