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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汾市直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互联网 | 2023-08-16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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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市直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临汾市市直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临人社发〔2023〕24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2.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特此公告。

  附件:

  1.临汾市市直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2.临汾市市直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x

  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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